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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下称“基金投顾”)业务规范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月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制定并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下称《服务协议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下称《风险揭示书指引》)等业务规范文件。
具体来看,《服务协议指引》共有三章二十八条,包括明确基金投顾服务方式和内容、基金投顾服务相关费用、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的内容、基金投顾机构及基金投顾人员禁止行为,以及争议处理措施情况和客户的权利义务等多项内容。而《风险揭示书指引》则为机构提供了完整的风险揭示协议模板。
业务规范与风险把控成为两份文件的核心要点。例如,在协议内容方面,《服务协议指引》规定,基金投顾服务协议内容应订明基金投顾服务内容,包括对客户进行适当性管理,了解客户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信息;集中、统一生成和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等多项内容。
在服务费用方面,《服务协议指引》规定,基金投顾服务协议应订明基金投顾服务费收取标准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标准及计算方式,计提方式、收费时间及方式。协议还应载明基金投顾服务费收取标准和方式的查询路径等。
与此同时,对于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服务协议指引》规定,应向客户订明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详情,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前述内容体现在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的,应载明查询路径;定期提供交易执行报告,就是否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交易操作、是否存在执行偏差等进行说明。
此外,协议向客户提供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的,还应订明多项投资限制条款,如除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外,单个客户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高于客户账户资产净值的20%;若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净值变动等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之外的因素,导致客户持有基金市值不符合该条件,基金投顾机构应在3个月内进行调整。
而《风险揭示书指引》则强调了投资顾问服务中可能存在的多项风险,并给出投资者需知悉的详细模板。例如,《风险揭示书指引》显示,不对客户投资收益状况或本金不受损失作出任何承诺,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基金投顾服务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为其他客户创造的收益并不构成业绩表现的保证。此外,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还存在账户管理风险、调仓风险、技术风险、机构风险等特有风险。
中基协表示,自3月3日起20个工作日后,基金投顾机构为新客户提供基金投顾服务的或为老客户提供新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应当按照最新的规定展业,所涉相关规则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对相应内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