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3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23年4月底前,优化1个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发布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2个清单,打造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3大基础模块,分批上线N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形成“1+2+3+N”的“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同时,南阳还公布了首批市级“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经记者梳理,首批政策清单共38项,分为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政策支持等3类。每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都列明了政策内容、享受主体等。后续将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持续推动完善“免申即享”政策体系。
【资料图】
南阳市市级“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第一批)
南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有关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直达企业力度,充分利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让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迸发,结合南阳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以惠企便民高效为方向,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再造业务流程,优化审批机制,对企业信息和政策条件进行快速精准匹配,由企业上门申请转变为政府主动兑现,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在执行上抓深化,在落实上抓创新,在结果上抓实效,推动实现惠企政策“免申请、零跑腿、快兑现”,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023年4月底前,优化1个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发布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2个清单,打造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3大基础模块,分批上线N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形成“1+2+3+N”的“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策清单
各部门全面梳理现行有效惠企政策,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筛选。原则上将政策清单分为三类:名单类、条件类、暂时难以数据化类。名单类为政策执行部门可直接提供企业名单的惠企政策;条件类为政策可数据化为若干颗粒化、区间化的条件,平台通过企业数据对比分析,自动筛选符合条件企业的惠企政策。推动奖补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名单类、条件类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符合要求的政策及时纳入“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对到期过时的政策及时宣布失效或废止。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平台支撑
按照“端口整合、一门受理”的原则,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和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等基础模块的技术对接和支撑保障,推进实现平台与各部门政策兑现和资金拨付系统对接,落实好省级首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实现市级首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尽快上线运行。政策执行部门对列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政策及要求进行梳理,提出数据共享需求清单,涉及的部门原则上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明确禁止的,对提出的数据共享需求不得拒绝数据归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数据共享平台服务支撑保障,要及时归集各类数据,根据政策执行部门的业务需求,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实现基于政策条件颗粒化、市场主体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业务流程
明确“免申即享”事项的适用情景、兑现条件和审核程序,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将原来的“申请、受理、审核、核拨、拨付”流程重新设计优化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政策兑现”三个环节,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对名单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导入平台,通过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条件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政策兑现前,对政策条件符合情况再确认,通过平台自动匹配筛选企业、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让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编制办事指南
按照“一事项一指南”的原则,凡是平台录入的政策,政策执行部门全部编制“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办事指南,规范并明确政策兑现的条件、时限、流程等,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对于已上线的政策,负责人、文件依据、奖补时间、奖补金额等要素发生变化时,政策执行部门应及时调整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对于新上线的政策,政策执行部门应在政策兑现前,在平台公布惠企政策办事指南,确保“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公开到位,实现惠企服务精准高效。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督导政策落实
充分利用“万人助万企”活动,全面提升包联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惠企政策服务能力,市“万人助万企”联席办积极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宣传培训,确保所有包联企业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同时加大对惠企政策落实的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政策落地成效,对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制度建设
各部门要及时修订与“免申即享”模式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原则上要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政策执行部门要积极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接“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结合“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积极推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中的应用。市财政局要结合预算管理实际,建立适应“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做好平台建设资金保障。市发展改革委要实施政策资金兑现信用承诺制,依法依规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中。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适应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的监察制度。市审计局要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情况纳入审计范围,保障“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合规、合法、高效。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纪委监委、审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资金监管
市财政局加强符合“免申即享”政策的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结合部门预算安排和市级财力实际,根据有关部门审核情况将惠企资金拨付到位,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应负担资金。按照“免申不免审”的原则,在政策实施前,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政策匹配所需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进行再核查;审核审批过程中,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灵活运用现场核验、过程公示、异议处置等方式,落实部门审核审批职责;资金拨付后,政策执行部门、市财政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局、招商投资促进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人防办、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政策梳理组、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的平台支撑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的政策落实组、市财政局牵头的资金监管组,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内部防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规范“免申即享”政策自由裁量权,对照“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全面梳理其他惠企政策要求,防止因政策兑现口径不一出现矛盾冲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现象发生。
(三)加强督导问效。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要定期组织评估和“回头看”,对政策梳理发布不及时、流程优化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跟踪问效。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平台作用,广泛宣传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知晓度,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营造浓厚改革氛围。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区域推进“免申即享”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向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本区域工作进展、做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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