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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水泥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违背水泥产业政策,扰乱水泥市场秩序,威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消除无证生产水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山东省胶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对无证生产水泥违法行为开展大排查行动。
矿粉生产设备、工艺与水泥生产设备、工艺相似,一些不法企业借生产矿粉、超细粉为名,在未取得水泥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水泥产品。
特别是在水泥低效产能淘汰退出和“两高”项目管理工作背景下,一些淘汰的水泥磨机转移到矿粉生产企业,一些注销的水泥企业转为矿粉生产企业,导致无证生产水泥的风险大大增加。
胶州市市场监管局本次行动重点排查矿粉企业,严防不法企业借生产矿粉、超细粉煤灰、干混砂浆等产品之名无证生产水泥,认真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水泥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企业生产许可证管理及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大对水泥生产许可证注销和变更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已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非法生产水泥。查处无证生产水泥违法案件,已纳入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下一步,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科室等将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对存在违法生产嫌疑的,将联合公安、税务、供电等部门,认真调查核实,深挖彻查严惩。
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涉嫌犯罪的,将依法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置。相关执法查处信息将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